释义 |
【法律分析】 2021年1月1日起,我们全面迈入《民法典》时代。为配合该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完成司法解释清理工作,并于元旦前夕制定及发布了民法典第一批司法解释。其中,广大劳动法律师和HR小伙伴最关心的当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了。与此同时,最高法院还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法释〔2020〕16号)将原来的四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并废止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