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怎么撤销结婚证 |
释义 | 民政局颁发结婚证的程序分为双方提出申请、审查条件、审批申请和颁发/撤销结婚证四个步骤。如果一方因胁迫结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登记。受胁迫一方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请求,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分析 民政局颁发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一、双方提出申请; 二、审查是否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批; 四、颁发撤销结婚证。 因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登记。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登记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申请离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需要前往当地民政局进行咨询并领取离婚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双方需前往民政局进行联名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如果双方无法到场,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民政局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会发放离婚证书。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还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协商和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民政局颁发结婚证的程序包括双方提出申请、审查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审批和颁发撤销结婚证。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登记。申请离婚需要前往当地民政局进行咨询并领取离婚申请表,双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民政局会进行审查,如符合规定,会发放离婚证书。离婚后还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协商和处理,如无法协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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