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抵押合同未登记是否可以优先受偿
释义
    一、抵押合同未登记是否可以优先受偿
    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权不能成立,所以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一十四条【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8: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