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赡养费标准 |
释义 | 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的问题的,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而夫妻离婚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对子女的抚养费进行依法分担。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一、婚后财产分割法律怎么规定? 首先,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可以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其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对于赡养老人的规定有什么呢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也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三、夫妻离婚所有财产都是婚后才有,夫妻应该平分吗 离婚时夫妻之间财产不一定平分;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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