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意见属于哪类证据 |
释义 | 鉴定意见属于传来证据,因为不是第一手的资料,由鉴定机构制作。鉴定意见也属于言词证据。言词证据是由知晓案件情况的人通过陈述而产生的口头或书面证据。在民事诉讼活动中,鉴定意见是单独一个类别的证据。 一、证言是什么证据 证言是属于言词证据。言词证据是以言词表现的证据,如书证,鉴定意见。言词证据就其内容而言,是陈述人直接或间接感知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而其陈述又往往固定于一定的载体之中。证人证言的优点在于证人的感受比较直观明确,缺点在于时间久了容易遗忘模糊,并且具有不稳定性的特点,易受客观环境、感知水平的影响,需要法官综合审查判断其效力。 二、言词证据效力是什么呢 言词证据,实物证据的对称。又称人证或人的证据。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刑事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民事当事人陈述等。言词证据材料,符合取证主体和办案程序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调查当中无刑讯逼供等非法情形的,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三、书证与言词证据指的是什么? 书证,是指能够以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文字、图案等资料。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人证,它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电话录音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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