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商品房时是否需要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不一定要缴全款,卖方可以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收取定金作为担保,可只收部分款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按法律规定处理定金;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订立,出卖人应返还定金给买受人。 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不是一定就要缴全款。卖方可以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担保,可以只收取部分款项。具体的预付款项可由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拓展延伸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及分期付款方案 购买商品房时,付款方式通常有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和分期付款两种选择。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意味着购房者需要一次性支付房屋的全部金额。这种方式适合资金充足的购房者,能够迅速完成交易并拥有完全产权。而分期付款方案则将房款分为多个阶段支付,可以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提供更灵活的付款方式。分期付款通常会根据购房者的需求和开发商的政策制定,可以按照一定的时间段或工程进度进行支付。购房者在选择付款方式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经济状况和购房需求,以及开发商提供的相关政策和条款。 结语 购买商品房时,付款方式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案可以减轻购房者经济压力,提供更灵活的付款方式。具体预付款项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如果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按法律规定处理定金;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未能订立合同,出卖人应返还定金给买受人。购房者应综合考虑自身经济状况和需求,以及开发商政策和条款,选择适合的付款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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