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对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有影响? |
释义 | 法律分析:涉外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对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有一定的影响。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专属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则争议解决方式必须按照约定进行;如果合同未约定,则根据当事人协商和法律规定选择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属管辖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选择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争议。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解决民事争议。 5.《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十四条:对外经济贸易合同的争议,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总结:在涉外合同中,附加条款对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谨慎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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