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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必须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吗
释义
    业主是否必须是房本上登记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般说的业主就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只有房屋产权人才能处理房屋。另外还有一些情况是,业主属于共有产权人,比如在夫妻关系中,双方共同买房,房产证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但另一方也算是业主。
    业主是指物业的主人,所以业主一般情况下是房屋所有人,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的概念并不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人。通常房产证上的名字只是家庭代表而已,整个家庭都是业主。就房屋所有权而言,登记公示的意义在于对抗第三人,而非判断所有权的唯一方式。登记只是形式要件,而非实质要件,判断所有权归属两者都要看。夫妻一方虽未具名但仍是共有权人,就是因为符合实质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拓展资料:业主的家人算业主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条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权】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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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9: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