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让与证据权利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放弃或者变更自己所持有的证据权利。一般情况下,让与证据权利不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判决结果,但是如果当事人放弃了关键性的证据权利,可能会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产生影响。因此,当事人在诉讼中应该慎重考虑是否放弃或者变更自己所持有的证据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收集到的证据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重新鉴定;当事人认为需要增加、减少、修改已经收集到的证据的,可以在证据期限届满前申请。 当事人放弃已有的证据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承认。但是当事人放弃的证据是关键性的,且有证据证明放弃与其真实意思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不应当承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