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行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法院执行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评估、验资;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其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了吗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不代表股权转让已经实现。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 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二、国有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步骤 国有股权转让的步骤有: 1.初步审批 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新规中明确了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清产核资 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4.内部决策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5.申请挂牌 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6.签订协议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审批备案 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变更手续 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三、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算 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他人,双方需要签订转让协议,并且需要办理股权的变更登记。依法按期纳税是企业和公民的义务,在股权转让中,转让者和受让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于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不因转让价格多少,只要发生股权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要缴纳。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按照财产权转让书缴纳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应该由双方缴纳,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在万分之一,出让方按万分之一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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