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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解除之后怎么处理?
释义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违约解除后损害赔偿范围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或期待利益,总的来说,损害赔偿范围应该包括如下几种:
    第一,合同解除后,因恢复原状而发生的损害赔偿。
    第二,管理、维修标的物产生的费用,或准备履行而支付的费用。也就是信赖利益的赔偿。
    第三,非违约方因返还本身支出的费用,即返还利益。
    第四,因期待合同可以得到履行的可得利益。
    当然,在确定合同违约解除后损害赔偿范围时,同样要适用损害赔偿的可预见标准和过失规则、损益相抵规则等基本限定规则。
    一、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如何使用
    解除权的行使采用通知的方式,口头和书面通知均可,解除权属于形成权,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无需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方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异议期间提出,对于合同的解除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间届满后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当事人未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亦不再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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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0: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