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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起草委托函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释义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授权委托方法有三种:明示授权、默示授权和追认。
    2、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
    3、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应诉时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应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进行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答辩状应当写明被告的具体信息以及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具体信息。证据,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被告主体资格资料,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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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5: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