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允许税前扣除费用法律法规(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1.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标准有哪些 还是这个答案啊 1 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 2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3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 4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 5 社会保险费——基本社会保险、财产保险及符合规定的补充社会保险可据实扣除,其他除外 6 利息费用——凭借款合同及借款利率是否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分情况处理 7 借款费用——不需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可直接扣除,反之则分期扣除 8 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及当年营业收入的0.5%孰低扣除 9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10 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应分期扣除 11 劳动保护费——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12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据实扣除。同时还应关注,该捐赠支出是否符合公益性捐赠的条件 13 资产损失——小额损失可直接扣除,大额损失需报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方可扣除 1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因行业不同,其扣除比率也不相同,支付给海外的佣金支出另有规定 15 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2.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哪些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2.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应重点关注问题 销售费用:(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否超支;(2)销售佣金是否符合对象、方式、比例等规定 管理费用:(1)招待费是否超支;(2)保险费是否符合标准 财务费用:(1)利息费用是否超过标准(金融机构同类同期);(2)借款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区分。 3.税金;在发生当期扣除通过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当期扣除: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出口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通过计入管理费用在当期扣除: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在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4.损失;(1)损失的范围——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2)按损失净额扣除——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5.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以及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支出。 3.费用税前扣除规定 正常的管理费用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但是,如果你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此规定了限额扣除标准,超过部分是不得税前扣除的: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税法规定准予税前扣除的借款费用有哪些 税法规定准予税前扣除的借款费用 《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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