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子断绝关系应该如何进行公证 |
释义 | 血缘上的亲子关系是法定的,任何排除或断绝关系的合同或约定都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公证同样无效。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老年父母有赡养义务,同时亲子之间相互有法定继承权。 如果涉及到亲属关系产生的抚养或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一、老人有钱还能要赡养费吗 需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反过来,成年的子女也应该对其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我国推崇老有所依,立法保障老年人相应权利,即使父母有一定的积蓄,但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此减少或者消除,仍然需要向老人给付相应的赡养费的。 二、继父是否是法律允许继母再婚的人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有可能继子女从小不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抚养的关系。那么,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也就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关键是法律规定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三、丧偶女婿能分遗产吗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婚姻关系为纽带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属于姻亲关系,相互之间并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说他们之间也就没有赡养、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彼此一般也不发生法定继承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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