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因精神疾病自残的或自杀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
释义 | 精神病自杀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不属于职业病范畴,劳动者自杀属于自我伤害,即使满足工伤认定条件,社保部门也不会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职工因精神病自杀不能构成工伤。首先精神病不属于职业病的范畴,其次劳动者自杀的,属于劳动者自我伤害,即使满足认定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员工精神疾病自残或自杀的工伤认定标准与程序 员工精神疾病自残或自杀的工伤认定标准与程序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和相关规定,要认定员工因精神疾病自残或自杀为工伤,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需要确保精神疾病与工作环境有直接因果关系,并由专业医生进行诊断和证明。其次,相关部门会进行认定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陈述、医学评估等。最后,根据认定结果,雇主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然而,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政策可能有所不同,请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精神疾病自残或自杀的工伤认定标准与程序复杂而敏感。根据现行法律和规定,需确保精神疾病与工作环境有直接因果关系,并由专业医生诊断和证明。相关部门将进行调查取证、听取陈述、医学评估等程序。最终认定结果将决定雇主是否需承担责任和赔偿。法律和政策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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