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参加相互保是否需要进行体检,以检查是否有鳞状癌等疾病? |
释义 | 法律分析:参加相互保是否需要进行体检,以检查是否有鳞状癌等疾病,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通常,相互保险公司会要求投保人进行健康评估,以确定其保险费用和保额。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成立前,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交健康告知书或者体检报告。 2.《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前充分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险事项,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有关风险的情况。 3.《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虚假事实,骗取保险金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4.《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或者中介机构对被保险人隐瞒或者欺诈,致使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作出错误的决策,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参加相互保进行体检,但是投保人需要如实告知健康情况,并提交健康告知书或体检报告。若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欺诈,将会导致保险合同解除或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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