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婚姻法财产公证的性质:婚前财产公证是在当事人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婚前个人财产作出认定,此公证书并非法定认定婚前财产的要件。如将来发生纠纷,公证书的效力高于其他证据的效力,极大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