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权转让怎么避免风险
释义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
    2、签订合同前受让人还应自行或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如经调查发现债务人住所无法找到同时其财产下落不明的,即使债权转让的对价很低,受让人也不应贪图纸上富贵而签订合同,避免利益受损。
    债权债务转让有什么风险
    仅就债权债务转移本身不会产生税收,这是三方的一种转让行为,与流转环节的收入无关。但是如果债权债务转移时涉及债务重组,会产生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
    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怎么防范债权转让的风险
    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如下:
    1、债权人转让债权后,受让人取得债权;
    2、如果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接到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如果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防范债权转让的风险: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
    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如何预防债权转让风险?
    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如下:
    1、债权人转让债权后,受让人取得债权;
    2、如果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接到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如果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防范债权转让的风险: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
    民间借贷中应该如何避免贷款风险
    (一)债务人信用的风险
    关于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
    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
    2、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
    (二)借款用途的风险
    在民间借贷中要注意恶意借贷的问题,也就是借款人筹集资金所指向的对象为非法用途的借贷关系。对于这种借贷关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该行为因为违反了国家法律,也被确认为无效。
    (三)损失利息的风险
    利息风险包括没有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超过有关规定、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约定利息要合法。借贷关系的成立,出借人的初衷是为了赚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约定也是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调整。
    (四)担保风险与防范
    如果担保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职能部门或者法人的分支机构,那么这些担保主体就可能不具备合法的资格。
    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注意担保期间,不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期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的为两年。
    债权人怎么去转让债权
    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而且转让的债权不能是以下债权: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1: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