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 |
释义 | 无效婚姻请求权的主体除了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外,还包括无效婚姻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而利害关系人一般是指近亲属。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一、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区别吗 异地结婚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的区别有:1、基本功能不同;2、前提不同;3、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4、时效期间不同。 如何解除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不能撤销,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主张婚姻无效。 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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