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什么 |
释义 | 到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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