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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执法三步式执法程序
释义
    

法律主观:
    


    我国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执法时应当适用的办案程序规定有:执法人员要有2人以上并佩戴统一执法标志;依法告知检查项目及处罚依据;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要依法收集证据;依法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
    当场处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
    (二)收集证据;
    (三)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四)充分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五)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六)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被处罚人;
    未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告知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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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