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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拒绝环保部门检查怎么处罚
释义
    

法律主观:
    


    被环保部门查了可以当面承诺立即搬迁,消除污染,同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配合检查,缴纳罚款后可在环保局环评科备案,由第三方做环评报告,根据环评报告的指导,上环保设备。
    

法律客观: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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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7: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