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等级是根据患者人身伤害程度进行划分的,可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死亡或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中度残疾或器官损伤严重)、三级医疗事故(轻度残疾或器官损伤较轻)、四级医疗事故(明显人身损伤)。一级医疗事故可划分为两个等级;二级医疗事故可划分为四个等级;三级医疗事故可划分为五个等级。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