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提取公积金流程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同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以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汇款凭证。 一、用人单位注销员工公积金怎样处理 用人单位注销员工公积金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办法: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金额、签名并盖章; 4、缴存人凭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二、公积金提取的操作方法是什么 公积金提取的操作方法如下: 1、准备资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盖章,职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 3、带材料到开户行办理手续,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 5、公积金提取。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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