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过户 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 继承 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 二手房过户 等。 婚前过户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 房产证 、 身份证 、公证书到有 管辖权 的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 买卖合同 ,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 婚后过户的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 结婚证 》、《 房屋所有权 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 契税 、 个税 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 印花税 等。 法律客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 离婚财产分割 ;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 抚养 或者 赡养 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 法定继承人 、 遗嘱继承 人或者受遗赠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