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的怎么办
释义
    我来告诉你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的怎么办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处理规定。不予受理包括拒绝受理和不予答复的两种情况。
    行政复议在什么情况下不予受理?
    诉讼保全是为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的保护措施。诉前保全,即是在起诉前申请诉讼保全。
    保全措施是否不受理
    一是取决于案子本身的必要性(即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必要)
    二是法院支持不支持,
    三是有不有是非争议的资产。
    四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行政诉讼裁定不予受理怎么办?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而且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行政复议在哪些情况下不予受理?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诉讼保全是为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的保护措施。诉前保全,即是在起诉前申请诉讼保全。
    保全措施是否不受理
    一是取决于案子本身的必要性(即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必要)
    二是法院支持不支持,
    三是有不有是非争议的资产。
    四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管辖的相关内容是怎么的
    1.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既可以向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但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这些机关属垂直领导体制)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国务院各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终局裁决。
    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哪些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21: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