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的探望权可以中止吗 |
释义 | 如果具有探望权的一方行使探望权会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影响中止探望权的事由消失之后,法院可以依法恢复探望。另外,法院是不能强制要求子女必须配合探望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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