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大庆市育儿补贴政策如下: 1、按照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拥有大庆市户籍、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可享受育儿补贴; 2、以夫妻双方本人生育子女存活数为计数原则,合法收养子女数、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均计入子女基数,双胞胎、多胞胎按人数计入子女基数; 3、送养子女不计入子女基数。补贴发放计算时间为,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出生时间在2021年10月29日后(含当日); 4、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家庭,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 5、依法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 6、夫妻仅一方符合条件的,育儿补贴金额按一半计算; 7、育儿补贴金最多可享受36个月; 8、夫妻双方户籍均迁出大庆市的,从次月起停发育儿补贴金; 9、因子女死亡而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从次月起停发育儿补贴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