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法律规定怎么判处 |
释义 | 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种情况包括: 第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加重情节的(下面我会具体解释加重情节是什么); 第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第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种情况包括: 第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第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加重情节的 第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第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一、深圳行贿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1、深圳行贿罪数额标准是需要达到3万元以上的,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4、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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