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
释义 |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一、法院传唤被执行人不到该怎么办 法院传唤被执行人不到,可以不去应诉,可以由委托人去应诉,公民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如果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延期审理。 2、如果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传唤的条件如下: 1、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3、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4、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二、刑事传唤是否可以异地传唤 刑事案件一般是不会异地传唤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因此刑事案件的传唤地点可以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也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一般是不会异地传唤的,不会让犯罪嫌疑人去异地接受讯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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