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了车祸当时没有报警24小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报警还可以吗? |
释义 | 车祸后报警时间对警方调查有重要影响,应尽快报警,三天内报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警方应立即派警察赶赴现场,收集证据。保险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金额根据医疗机构收款凭证、病历、诊断证明、误工时间、护理人员收入和期限等确定。 法律分析 一、车祸没有当场报警过后报警可以吗 1、车祸没有当场报警过后报警可以。交通事故发生后三天内报警有效,但在车祸发生后还需立即报警,车祸发生后如果没有及时报警,会对办案的警察造成困扰,因为没有及时报警很有可能案发现场会遭到破坏,会加大警察办案的难度,公安部门很难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二、出车祸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拓展延伸 车祸后未及时报警,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是否还能报警? 根据法律规定,车祸发生后及时报警是非常重要的,但如果当时没有报警,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仍然可以报警。虽然24小时已经过去,但并不意味着您不能报警。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立即联系当地的执法机构,向他们详细说明车祸的情况,并提供任何可用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尽管时间上的延迟可能会影响调查和处理过程,但警方仍然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进行评估,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行动。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最好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 结语 车祸发生后及时报警是非常重要的,但如果当时没有报警,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仍然可以报警。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但并不意味着不能报警。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立即联系当地执法机构,向他们详细说明车祸情况,并提供任何可用的证据。尽管时间上的延迟可能会影响调查和处理过程,但警方仍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进行评估,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行动。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检验、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七)其他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情形。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五)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八)“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九)“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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