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营业税5%。契税3%。印花税各自0.05%。公证费1%至2%。附加税3%至7%。房屋评估费0.5%。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房产赠与,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但是日后赠与房产出售需要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 赠与房产步骤如下: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