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屋产权买卖过户;是指房屋产权人以一定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他人的行为。1、所需手续;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2、过户费用如下;(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