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员补偿的工作年限应该如何计算?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裁员补偿金怎么计算裁员补偿金计算方式 裁员补偿金是指因公司原因裁员需要支付给被裁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裁员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来计算,工作年限没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作年限怎么算 职工的工作年限的计算如下: 1、按年计算的,职工的工作时间每满十二个月,工龄计算为一年。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退休金时,按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 3、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 4、试用期也可以算在工作年限中。而且,如果劳动者在上一个单位没有获得经济补偿金,那么在其在后一单位离职时计算经济补偿金要加上前一段的工作年限。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规章制度;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缴纳五险一金情况、劳动条件的提供情况;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注意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此外,试用期期限应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裁员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企业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仲裁员工作的内容 仲裁员的工作内容: 1、接受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 2、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与事实有关的调查;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处理方案; 4、对正义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5、审查申诉人的撤诉请求; 6、参加仲裁庭合议,对案件提出裁决意见。 7、案件处理终结时,填报《结案审批表》; 8、及时做好调解、仲裁的文书工作及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9、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0、对案件涉及的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怎么对裁员赔偿计算,如何计算裁员的经济赔偿 裁员属于法定劳动合同解除的一种方式,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引起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冯卫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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