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农村房屋的分割原则 |
释义 | 农村房产离婚分割原则及方式:首先确定房产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参照城市房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农村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离婚分割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建议农村村民结婚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共同建房时做出约定并进行见证,离婚时进行分家析产并进行金钱补偿。 法律分析 一、分割原则。 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必须首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则可以参照城市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二、分割方式。 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 房产律师提醒: 1、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婚姻缔结地所在村里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将其作为核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 2、家庭成员共同建房居住时应及时做出约定。由于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因此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不能做出书面约定的,也应邀请村委会领导或相关无利害关系的亲属对房屋分配的口头约定进行见证。 3、发生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办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结语 农村房产的分割原则和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和处理。对于家庭共有的房产,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然后参照城市房产分割原则进行具体分割。由于农村房产与宅基地使用权相关,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离婚分割农村房产一般采取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的方式,不适用社会公开拍卖方式。建议农村村民结婚后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在共同建房时做出书面约定或请相关人员见证,以便离婚时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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