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纪合同要式还是不要式 |
释义 | 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包括不动产合同、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和涉外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是指当事人依法不需要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赠与、承揽、仓储、委托、借款、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成立时间同诺成合同一样。 法律分析 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要式合同。其类别包括不动产合同、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和涉外合同。 2、不要式合同是相对于要式合同的法律概念。其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其中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旅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一样,在合意达成时即成立并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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