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要式合同止期怎么算,与要式合同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非要式合同的止期是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时间。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如下: 1、是否具备特点形式不同; 2、生效要件的不同。 一、合同书在什么地点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的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前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此外,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二、居间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特点有: 1、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订立; 3、居间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居间人在促成合同成立的时候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三、什么是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即需要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当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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