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的继承总会因为分配问题或者是主体问题发生纠纷,在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时,法官对于该类案件的处理原则有哪些呢?第一、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第二、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继承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我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应当多分得遗产。第四、养老育幼,保护弱者的原则。我国《继承法》规定: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应当多分遗产;在遗嘱继承中,即使遗嘱人未保留胎儿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也要给予分配遗产。第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三条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