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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权人更改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事由的证明材料。具体程序如下:第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指: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3、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改制而引起的著录项目变更的,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4、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唯一合法继承人或当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第二、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法律依据: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二条 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向当事人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主要如下所示:
    1、提出申请:备好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视自身情况加上一些摘要和附图等申请文件,通过网络、窗口或者邮寄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的专利局或者地方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费用。
    2、受理通知书: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确定申请号和申请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两周左右会下发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出文件不受理通知书。
    3、初步审查并公开:经初步审查,会在一个月左右下发初审合格通知书,然后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进行公布。
    4、申请进入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5、进入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的审批流程一般都会有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证明和材料,提出申请,然后当相关部门对发明专利审查后发现符合条件的,就会发放受理通知书,对该发明专利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会进行公布,然后发明专利申请人就要进行申请进入实质审查,最后符合情况的,就可以进入实质审查,审查通过了,就会颁发专利证明书。
    《专利法》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共有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怎么行使?
    依据《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凡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如提出专利申请、委托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撤回专利申请和放弃专利权等,均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在文件上签字和盖章,并由全体共有人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四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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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