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的分居证据有: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或者双方承认分居的录音;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长期以该居住地址接收包裹信件等证据;3、居委会居住证明,网格居住登记信息,水、电、煤气发票等;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5、共同朋友、亲戚或邻居的证人证言;6、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分居文书,EMS邮寄,备注:分居协议书,保留邮寄底单及送达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