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程序:起草起诉书;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诉和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起诉状副本送交对方;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传票;开庭:双方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代理;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对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作出判决。非军人提出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如果军人不同意,经调解无效的,由军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做好士兵的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