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同遗嘱的效力有哪几点
释义
    不同遗嘱的效力如下:
    1、公证遗嘱,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和证明效力;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通常是遗嘱人因病不能写或不能写的必要条件;
    4、口头遗嘱,遗嘱人只能在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
    5、录音遗嘱,是录音机录制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
    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通过自书、代书、口头等等形式,过世后留下的财产等进行处分,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正式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