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的财产分配有法律效应吗 |
释义 | 协议离婚的财产分配有法律效应。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约定有效。但要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才生效。离婚协议书约定财产分割只要无法定的无效事由,就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并且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其中法定无效事由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协议离婚流程: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等待婚姻冷静期。婚姻冷静期为30日(登记当天不算在内,此后的第一个自然日为第一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待30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综上所述,离婚办理冷静期是必须的。夫妻双方选择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起诉离婚。而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中必须要经历的一个环节,一般冷静期的时间是一个月左右。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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