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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以“不告知”为由拒赔精神疾病,我该如何维权?
释义
    法律分析: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有告知义务,但保险公司也有明确的询问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未尽询问义务就拒赔,其行为属于不当拒赔,投保人可以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就损失的程度、事故的可能性等情况向投保人明确提问,投保人应如实告知。
    2.《保险法》第七十七条:保险人未尽到明确提问义务,不能证明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告知义务的,不得以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
    3.《合同法》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其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投保人在维权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据,如保险条款、投保单等,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仍然拒绝履行赔偿,投保人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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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16: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