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遗属补助停发说明 |
释义 | 遗属补助停发条件:死者遗属去世、配偶改嫁、被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劳动教养、父母、弟妹已领取其他亲属补助费、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法律分析 遗属补助停发条件: (一)死者遗属已经去世。 (二)死者配偶改嫁或另娶后。 (三)死者遗属被判刑、剥夺政治权利、劳动教养的。 (四)死者的父母、弟妹,原由死者与其他亲属共同供养、已作为其他亲属的遗属领取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 (五)死者生前供养的子女中,系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超生的。 如果当地的政策有不一样的,需要以当地的政策要求为准。 拓展延伸 遗属补助终止通知 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调整,经过审议决定,遗属补助将从即日起终止发放。这一决定是为了更加合理、公平地分配社会资源,确保补助资金的有效利用。终止遗属补助并不意味着对遗属的关怀和支持的减少,相反,我们将通过其他渠道和方式,提供更为全面和有针对性的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联系我们的办公室,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和提供支持。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结语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及政策调整,遗属补助停发。此举旨在公平合理分配社会资源,确保补助资金有效利用。终止补助并不减少对遗属的关怀和支持,我们将通过其他渠道提供更全面、有针对性的帮助。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解答并提供支持。感谢您的理解与合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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