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请假(特指事假)没有提供劳动,扣工资是正常的。而绩效工资与岗位补贴,又与出勤密切相关,因此,请假扣工资后还扣当月绩效和岗位补贴并无不当。当然前提是单位需有明确的规章制度(需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并宣贯至每一位员工)。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