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离婚有什么影响 |
释义 | 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离婚的处理: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可以不偿还,而由欠债的一方进行偿还。反之,是夫妻债务的,双方应该共同偿还。 一、老公欠债老婆一定要还么 老公欠债老婆不一定要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丈夫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二、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需要偿还吗 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但是妻子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丈夫欠债只有债款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妻子才有义务偿还: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三、已故配偶的信用卡欠款 已故配偶的信用卡欠款处理方式: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信用卡欠款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一方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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