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释放转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刑拘转取保的释放条款规定了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释放条件和权利,包括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主体和申请程序也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法律分析 刑拘转取保的释放条款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申请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主体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实施主体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形式采用书面形式。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中刑拘释放转取保候审的合法依据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刑拘释放转取保候审的合法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如果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将其转为取保候审。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刑拘释放转取保候审的决定需经过法定程序,确保依法合规。总之,刑事案件中刑拘释放转取保候审的合法依据是基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旨在平衡犯罪打击与人权保护的关系。 结语 刑拘转取保的释放条款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及其相关人员对于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实施主体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形式采用书面形式。刑拘释放转取保候审的合法依据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旨在平衡犯罪打击与人权保护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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