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假离婚后出现小三的,女方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为并没有假离婚,只要夫妻双方已经领完离婚证,那么婚姻关系就已经结束。即使夫妻双方以为只是假离婚,但是双方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受法律的保护。法律只认离婚证的,只要双方办理了离婚证,法律上面,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离婚后出现了第三者,并不是小三。 假离婚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 (1)双方为了福利分房、买房、职位升迁等原因; (2)一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哄骗对方达到真离婚的目的; (3)双方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 (4)其他不正当的目的。 假离婚一般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但也不排除当事人为了达到“逼真”的效果采取诉讼离婚的手段。 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结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但是,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