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作为证据;《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一、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负担是怎么样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负担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当事人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主要包括: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二、民事诉讼中做伪证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证人做伪证的,除对作伪证的证人证言不予采纳之外,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以何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却没有明确规定。我国《刑法》规定有伪证罪,但该罪适用于在刑事诉讼中做伪证的行为,而不适用民事诉讼中的伪证行为。所以,民事诉讼中做伪证的,并没有规定明确的罪名,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衔接还有待完善。 |